区域贸易协定与WTO体系的个性
更新日期:2021-03-01     来源: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作者:王鑫  浏览次数:111
核心提示:(二)区域贸易协定与WTO体系的个性尽管在宗旨和基本模式方面区域贸易协定与WTO体系具有极大的共性,但当前二者处境的巨大差异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它们

(二)区域贸易协定与WTO体系的个性

尽管在宗旨和基本模式方面区域贸易协定与WTO体系具有极大的共性,但当前二者处境的巨大差异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它们的差异。区域贸易协定与WTO体系除了在范围和规模方面有所差异外,以下几点区别是值得思考的:

1. 区域贸易协定包含更多的政治因素考量

尽管美国在最初推动建立GATT/WTO体系的目的是基于美国的政治经济利益的考虑,维护其政治经济的霸权地位。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其中,欧盟、日本、中国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在WTO中的话语权越来越大,这套由美国政治经济利益主导的世界贸易体系已经不可避免地“多极化”,以及“世界化”,成为经济全球化中最重要的一环。推动建立GATT/WTO体系最初的政治动机逐渐被各国的经济需求所取代。相对而言,数量激增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包含更多的政治因素的考量。例如,欧盟贸易一体化(货物、服务、资金和人员的自由流动)只是一个手段,政治上的稳定性才是终极目标。2018年签订的USMCA更能充分阐述这一点,USMCA第32条第10款对非市场经济国家(non-market country)的规定显然是针对中国设计的,而美国设计该条款的政治目的也随着中国和加拿大终止贸易谈判而得以实现。除此之外,TPP/CPTPP也有很强的地缘政治因素驱动。区域贸易协定从自然地理邻近国家发展到跨大陆、跨大洋的国家从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全球范围内地缘政治的发展以及重要大国谋求对世界格局的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