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权威复合治理:产权分置的传统村落秩序建构及内在机理——基于1949年之前洞庭湖区湖村的调查
更新日期:2021-05-13     浏览次数:100
核心提示:摘要作为权利组合形式的产权权利结构,决定了传统村落权威结构,构成了村落治理的产权根基。沿着产权分置与权威结构及其治理形态的主线,分析因产权关系

摘要 作为权利组合形式的产权权利结构,决定了传统村落权威结构,构成了村落治理的产权根基。沿着产权分置与权威结构及其治理形态的主线,分析因产权关系而形成的传统村落的治理实践,发现由于产权占有、使用和收益分配权利分置,作为治理主体的"绅士父老""扛抬人"、保甲长等多元权威,在相应的"权力领域"发挥作用,建构起整合性秩序、经营性秩序和汲取性秩序。多权威复合治理在长期互动和相互统一中形成,村落秩序也在这种互动中生成。多权威复合治理的形成和存续取决于产权和国家两方面因素,具体体现为三个条件:一是产权分置;二是合作性产权属性;三是国家有限介入。多权威复合治理本质上是一种产权治理,是产权分置基础上社会的自我调节。在产权进一步细分的当下,需要重视产权治理的价值。
作者 史亚峰 Shi Yafeng(不详)
机构地区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期102-108,共7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FUJIAN ACADEMY OF GOVERNANCE)
基金 清华农村研究博士论文奖学金项目“多权威复合治理:产权分置与社会秩序的建构”(项目编号:201707)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多权威复合治理:产权分置与社会秩序的建构——基于洞庭湖区湖村的形态调查”(项目编号:19FZZY005)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资源型地区快速城镇化的推进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19W010)。
关键词 产权分置 秩序 权威结构 复合治理
分类号 C915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