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类型为监护人疏于监护管理职责
更新日期:2021-07-08     浏览次数:129
核心提示:(一)性侵儿童犯罪的类型中将性侵儿童的案件主要分为四个类型,类型1为学校班主任、教师、校长等人员作案,其中也包括学校的保安以及学校的其他人员

(一)性侵儿童犯罪的类型

中将性侵儿童的案件主要分为四个类型,类型1为学校班主任、教师、校长等人员作案,其中也包括学校的保安以及学校的其他人员作案,在检索过程中发现这类型的案件颇多,经媒体报道的案件也多为这类型的案件,其中,属教师、班主任、校长作案最常见,利用其接触儿童的职务之便,而实施犯罪行为。类型2犯罪类型为监护人疏于监护管理职责,而致使陌生人或邻居等其他熟人有机会对儿童进行犯罪,多采取哄骗、诱骗等行为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类型3犯罪类型是通过网络交友、直播软件,如通过QQ、陌陌等交友软件向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进行感情哄骗,诱骗至线下进行性侵,或以网络的方式进行童星招募,哄骗儿童拍摄私密部位等制作淫秽图片。类型4犯罪类型为亲戚作案,如养父性侵养女或者其他亲戚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