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染病疫情风险提示制度
更新日期:2021-08-16     浏览次数:370
核心提示:(三)形式特征与实质属性的关系行政指导由行政主体主导,其本身的运行成本较低,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可以发挥巨大的功能。但是其缺点也是较为明显的:

(三)形式特征与实质属性的关系

行政指导由行政主体主导,其本身的运行成本较低,在保护公共利益方面可以发挥巨大的功能。但是其缺点也是较为明显的:一方面,行政主体所关注的不仅有公民健康权的问题,还有可能存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考量,这就使得传染病疫情风险提示制度容易偏离其公共卫生法的价值定位,从而造成信息迟延和信息失真等问题。另一方面,行政相对人难以向行政主体依法提出请求,也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这就使得行政主体无法受到有效的监督,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也很可能会逃脱法律的制裁,传染病疫情风险提示制度就容易遭到滥用,不能发挥其所追求的实效。健康权则更多表现出一种“自下而上”的倾向,建立在“每个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这样的理性人假设之上。通常来说,这个假设是与现实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