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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协同效应
更新日期:2017-06-12     浏览次数:194
核心提示:银行业综合经营的越来越成为一种趋势,通过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成为众多商业银行的多元化战略的首选。

 协同效应原本为一种物理化学现象,又称增效作用,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分相加或调配在一起,所产生的作用大于各种组分单独应用时作用的总和。20世纪60年代美国战略管理学家伊戈尔·安索夫(H. Igor Ansoff)将协同的理念引入企业管理领域,协同理论成为企业采取多元化战略的理论基础和重要依据。蒂姆·欣德尔通过对前期管理学家对协同效应的研究,指出企业可以通过共享技能、共享有形资源、协调的战略、垂直整合、与供应商的谈判和联合力量等方式实现协同。协同就是企业通过识别自身能力与机遇的匹配关系来成功拓展新的事业,协同战略可以像纽带一样把公司多元化的业务联结起来,即企业通过寻求合理的销售、运营、投资与管理战略安排,可以有效配置生产要素、业务单元与环境条件,实现一种类似报酬递增的协同效应,从而使公司得以更充分地利用现有优势,并开拓新的发展空间。

多元化战略的协同效应主要表现为:通过人力、资源、资金、知识、技能、关系、品牌等资源的共享来降低成本、分散市场风险以及实现规模效益。

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较晚,主要以金融牌照为基础的分业经营,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浪潮的不断高涨,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都实行混业经营的国际大环境下,中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应该成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最终选择和历史的必然选择。

商业银行亦逐步探索混业综合经营的模式,在多元化的途径中,众多商业银行不约而同的采用成立金融租赁公司方式,背后存在着重要的商业逻辑。

金融租赁公司银监会批准设立的租赁公司,其中融资租赁业务占据了金融租赁业务90%以上,从融资租赁的来看,无论是回租还是直租,都是在围绕租赁物作为增信措施下的一种资金融通的方式,与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因为金融租赁通过租赁物作为媒介,可以一定程度削弱企业资信对业务的影响,并通过深度介入产业发展,逐步进入专业化的金融服务模式,将金融与产业发展、金融与实物投资进行紧密结合,实现金融在服务模式上的创新。

无论是传统业务还是创新业务,由于商业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业态差异,通过重新规划商业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端,负债端业务,为经营协同提供了空间;通过梳理公司资本结构、利润来源和利润重新分配,实现财务协同;通过加强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管理经验的共享、提升管理效益,实现管理协同。商业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协同发展,使两者关系不仅仅体现在股权投资关系,更体现在协同发展、经验共享、联合创新等协同效应关系,并且深化了商业银行的品牌内涵,增强了商业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商业银行有形和无形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