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因工履职染病职工工伤认定之路径—— 因工染新冠病毒相关人员工伤认定之思考
更新日期:2020-03-20     来源:人民论坛   浏览次数:99
核心提示:《职业病:因工履职染病职工工伤认定之路径 因工染新冠病毒相关人员工伤认定之思考》为作者:秦文献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2020年的新冠

《职业病:因工履职染病职工工伤认定之路径—— 因工染新冠病毒相关人员工伤认定之思考》为作者:秦文献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2020年的新冠疫情,国家职能部门及时出台通知将参加防治防控的医护等相关人员被感染疫病认定为工伤,但《工伤保险条例》中事故伤害无论从词义本身、司法实践,还是从立法体系以及非典工伤认定等相关规定来讲都不包括疾病。虽然广东等四省区的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规定有因工染病认定或视同工伤的相关条款,但其地方性规定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依据且规定本身也存有问题,而实践中工伤认定部门将因工履职染病人员多不认定为工伤,终审法院基于各自理解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撤销的理由不一,结合司法实践、因工履职染病以及职业性疾病特征,应将因工履职染病纳入职业传染病范畴,具体可将职业病目录中的艾滋病条款修订为:传染病(限于因工作原因履行职责人员)。不知是否符合录用要求,望您批评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