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执行机制的构建 ——从《新加坡调解公约》切入
更新日期:2020-09-11     来源:国际经济法学刊   浏览次数:143
核心提示:《我国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执行机制的构建 从《新加坡调解公约》切入》为作者:韦子娟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中国已在2019年8月7日签署《新

《我国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执行机制的构建 ——从《新加坡调解公约》切入》为作者:韦子娟最新的研究成果,本论文的主要观点为中国已在2019年8月7日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成为首批签署国之一。目前我国商事调解法律缺位,指导案例空白,配套制度缺乏,和解协议执行存在困难。以《新加坡调解公约》切入,分析国际商事和解协议的执行范围,执行程序和拒绝执行的理由。我国应出台“商事调解法”,对《公约》进行商事保留,修改和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完善案件归口管理,规范逐级上报程序,确定不予执行事项,积极寻求国际商事和解协议执行制度的构建。不知是否符合录用要求,望您批评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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