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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班级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
更新日期:2020-10-16     来源:教育学术月刊   作者:刘枫  浏览次数:216
核心提示:因此,线上教学中学生违纪行为更具有隐蔽性和非即时性,需要了解学生做出这些行为背后的原因,从根源入手,更有利于探索出真正适合、有针对性、能够切

因此,线上教学中学生违纪行为更具有隐蔽性和非即时性,需要了解学生做出这些行为背后的原因,从根源入手,更有利于探索出真正适合、有针对性、能够切实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养成良好的学习方式。我国教育相关法律明令禁止体罚与变相体罚,在管理班级教学纪律时,需要注意采取合适的措施,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班级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

最大的风险点在于相关立法不完备,制度不够体系化。我国从新中国成立后不间断地制定禁止体罚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了体罚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但都未对二者进行清晰的法律界定。近期,国家出台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地方学校层面的有《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关于实施教育惩戒的指导建议》、山东省的《临淄一中学生行为偏差矫正工作条例》和《化龙初中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惩戒制度》等。《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正处于征求意见的修改阶段,《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初步对“校闹”为代表的不良行为分类归纳,《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学生应达到的规范行为进行了全面规定,但均未形成系统的学生纪律管理规范制度体系,无法明确指导教师具体地处置学生的不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