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及其校友会非对称依赖关系成因分析
更新日期:2020-10-26     来源:高教探索   作者:李波  浏览次数:110
核心提示:一、高校校友会的分类本文根据校友会成员的结构组成,将国内高校校友会分为:母校校友会、地方校友会和行业校友会。母校校友会是指由母校发起成立的某

一、高校校友会的分类

本文根据校友会成员的结构组成,将国内高校校友会分为:母校校友会、地方校友会和行业校友会。母校校友会是指由母校发起成立的某某高校校友会或某某高校校友总会。如东南大学校友总会、北京大学校友会。母校校友会挂靠于高校,一般与学校某行政部门,例如校友工作办公室、发展委员会、对外联络与发展处等合署办公,实质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这种校友会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开展着社会团体工作,另一方面又与高校千丝万缕的关系:日常运行资金主要来源于高校,日常组织机构工作人员主要由高校工作人员兼任,办公场所多由高校提供,重要活动需报请高校“批准”。

地方校友会由特定地区的校友自发成立的某所大学的某省(市)校友会。如清华大学上海校友会、南京大学苏州校友会。行业校友会是以具体学科专业为基础由从事该行业的校友自发成立的某所高校某某行业校友会,如北京大学MBA校友会、上海大学人工智能行业校友会。地方校友会和行业校友会,又称为独立型校友会,由一些社会知名度高的校友主动发起,广泛联络校友,并以校友团体的名义在当地民政部门申请注册。如广东省东南大学校友会,是由在粤的东南大学校友自发自愿组成,有固定的工作地点及专职工作人员,并在当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大量未经登记注册的所谓地方校友会或行业校友会,按照现行制度,这些校友会均不合法。理论上,它们应该属于母校校友会下面的分支机构。

本文所讨论的与高校存在非对称依赖关系的高校校友会系指母校校友会。

二、高校及其校友会非对称依赖关系成因分析

高校与高校校友会均为独立的法人组织,平等主体,不存在从属关系。制度上,我国法律规定对社会团体组织实行业务主管部门与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高校校友会均要求挂靠于高校,并接受高校的具体业务管理。同时,高校校友会一般由所属高校发起设立,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场地设施、活动方式等由高校的安排。因此,高校校友会相对于高校在制度上和事实上都存在一种非对称性依赖关系。

2022-05-30• 地方校友会和行业校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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