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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良知“之知
更新日期:2018-04-02     来源:文史哲   浏览次数:183
核心提示:摘要:耿宁教授用唯识宗的自证分解释王阳明的良知,给人以很大的启发,但却在学理上是难以成立的。文章从情感角度重新分析良知,指出良知之知其实是本

摘 要:耿宁教授用唯识宗的“自证分”解释王阳明的“良知”,给人以很大的启发,但却在学理上是难以成立的。文章从情感角度重新分析“良知”,指出“良知”之知其实是“本源情感”之知,但当“良知”实体被私欲遮蔽时,“良知”能知的原因在于“时间意识”。
关键词:良知;本源情感;时间意识

自王阳明逝世之后,关于其思想的纷争,似乎从未断过。近年来,耿宁教授关于王阳明的著作《心的现象——耿宁心性现象学研究文集》与《人生第一等事——王阳明与其后学论“致良知”》相继出版,他以现象学视角研究王阳明,为阳明思想的理解提供了一条新的进路。但同样,他的研究也被中国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批评[ 参见张祥龙:《良知与孝悌——王阳明悟道中的亲情经验》,《广西大学学报》2015年第2期。李明辉:《耿宁对王阳明良知说的诠释》,《哲学分析》2014年第4期。林月惠:《阳明与阳明后学的“良知”概念:从耿宁<l论王阳明“良知”概念的演变及其双义性>谈起》,《哲学分析》2014年第4期。]。不过,耿宁教授的一个观点却受到了中国学者的一致肯定与赞扬,即借用唯识宗的“自证分”(或胡塞尔的“内意识”)解释“良知”。但在这点上,笔者却有些不同意见。
耿宁教授在《从‘自知’的概念来了解王阳明的良知说》一文中首次提出这个观点。他主张:“王阳明的‘良知’一词所指的是‘自知’”[ 耿宁:《从‘自知’的概念来了解王阳明的良知说》,载《心的现象——耿宁心性现象学研究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版,第126页。],并且用唯识宗的“自证分”解释“自知”:“当我听见一个声音的时候,我不但听见一个声音,而且这个‘听见’在这个意识活动当中必然被知道:我知道我听见一个声音。”[ 同上书,128页。]这种“自知”还相当于布伦塔诺的“内知觉”,胡塞尔的“内意识”或者“原意识”,萨特的“前反思意识”等等[ 同上书,128页。]。
当然,耿宁教授并不是刻板地用唯识宗思想解释良知,他特别强调王阳明的良知仅是相当于而不是等于自证分,并指出“唯识宗和王阳明对于心的看法有许多差异,这些差异当然影响他们对于自知的观点。”[ 同上书,130页。]具体来说有两点,第一:“王阳明的‘良知’,也就是自知,不会是一种纯理论、纯知识方面的自知,而是一种意志、实践方面的自知(自觉)”[ 同上书,131页。],第二,“王阳明的‘良知’不仅是一个意志或者实践方面的自知,还是一个道德方面的评价”[ 同上书,131页。]。
作者:田雨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