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规融合视角下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预测研究
更新日期:2018-05-09     来源: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   浏览次数:151
核心提示:摘要:我国各类空间规划在城市层面存在较大差别,导致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协调难度越来越大。在多规融合的趋势下,要正视规划体

摘要:我国各类空间规划在城市层面存在较大差别,导致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协调难度越来越大。在多规融合的趋势下,要正视规划体制的差异;树立底线思维,明确需要保护的空间要素底线;要结合国家限制性保护要求和城市发展实际,进一步研究空间管制要素的细分类型。在上述原则下,综合运用直接法和间接法,可以实现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协调。
关键词:多规融合 建设用地规模预测
1、引言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预测是涉及土地利用的各类空间规划的基本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空间规划分属不同部门主管,在管理制度、规划目标、技术路径、实施措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导致各规划在城市层面,尤其是建设用地规模协调方面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研究这些矛盾和差异,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的内在规律,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尽可能实现用地规模充分协调。
本文首先对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不协调的现状和原因进行评述,在此基础上,结合多规融合的空间规划背景,提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协调的原则和预测路径,并以武汉市东西湖区为例,综合应用直接、间接法对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进行预测,供各类规划编制参考。
2、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冲突:现状和原因
1.1 现状讨论
学界和规划实务界很早就意识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两规”)建设用地规模冲突问题。萧昌东(1999)认为,规划人口规模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直接影响到规划城市用地规模。他结合当时规划实际,认为城市总体规划人口规模明显大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人口规模,而人均建设用地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人均用地指标小。此外,建设用地内涵不一致,同样造成建设用地规模不一致。陈景芹等(2011)研究了无锡市“两规”的差异,指出城市远景规划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为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2倍。王勇(2009)指出,“两规”矛盾可分解为两个层面,一是城市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规模,二是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未突破土地规划控制的情况下,对同一地块性质和用途做出不同的安排。其中前一矛盾是“两规”冲突的焦点。林坚、许超诣(2014)将研究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各类空间规划,并总结了我国空间规划协同面临的挑战,包括:(1)横向不协调,规划目标差异大;(2)纵向不衔接,布局规模各说各;(3)话语不一致,分类标准不统一;(4)城乡不对等,规划对乡村的系统性关注少;(5)百姓不认同,规划对土地产权考虑少。
作者:谢新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