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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提出:企业与市场的存在孰先孰后还是孪生
更新日期:2013-07-31     浏览次数:473
核心提示:既然新制度经济学(当然也包括其他经济学流派)对企业和市场出现的先后问题存在解释漏洞,这个命题自然要被提上日程,即企业和市

既然新制度经济学(当然也包括其他经济学流派)对企业和市场出现的先后问题存在解释漏洞,这个命题自然要被提上日程,即企业和市场出现孰早孰晚抑或是孪生?这就要从世界经济史角度来探究了;经济学认可的理论表明政府、市场、企业和家庭都是配置资源的制度安排,在经济发展史上都占有一席之地;其中家庭、市场出现的在人类早期就已经出现,而政府出现的比较晚,企业的出现就存在很大的争论,并且四者的边界、职能和出现时间不是确定的,有些形式还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在中国现代经济史中,政府市场、企业和家庭的职能和边界伴随着两个方向上的体制调整经历了若干变化,市场就出现了。在西方可以至少追溯到古罗马的中心广场。在东方,据《古史考》,有‘神农作市’之说。此说难考,但也可说明中国市场很早就有了。中国的《全唐诗》中也有‘堤绕门津喧市井,路交村陌混樵渔’之句来说明唐代市场(市井)的繁荣。实际上,市场是伴随着交换而产生的,即有了交换之后,而且这个交换是对等的,即通过价格来达成交易;那么,就可以说市场随之产生。市场产生于何时并不重要,只是可以由此证明市场的作用是很明显的”(隋福民,2008)。很显然,隋老师对问题的注意力不在市场何时产生的解说上,更没有涉及到企业产生的问题,科斯却认为“古代的手工业生产虽然也在一个作坊里,也有管理,但那还构不成现代意义上的企业。现代意义的企业诞生在工业革命之后的英国。随着世界市场的形成和大生产的需要以及技术的不断成熟,企业才真正出现。企业的出现是节约交易费用的表现。根据科斯的研究,企业替代市场主要是市场的交易成本较高”(科斯,1990)。不过应该注意的一点是科斯的企业问题的定语是“现代意义”,这就是说科斯在谈论企业的形式时使用了一个限制定语,以使自己的研究简化或者已经在自我意识中认定企业出现实在现代社会,否则“现代意义的企业”就失去了应有的意义,也会给他的研究带来含混不清的麻烦,所以他在研究市场和企业的界限和先后问题时就设定了“现代意义上的企业”这个词汇,但是却无法掩盖和回避“现代意义上的企业”的雏形或者初始形态是怎么样的,又是何时产生的,或者甚至二者有一种互生的内在驱动;故而,需要对市场与企业的产生早晚加以界定和辨析。

命题一:市场早于企业产生。这个命题是大多数经济学家、经济学者和经济人士认可或默认观点,这要归根于经济学产生的动机和环境,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中产权契约解释企业、市场的前提条件是“已存”,在“已存”的前提下考虑产权的演变、优化和契约的变更、订立;演化经济在注重对变化的研究,强调时间与历史在经济演化中的重要地位,却在制度上人为地把市场的产生提前于企业,但它又强调“经济变迁的路径依赖,制度的演化遵循路径依赖的规律,今天的制度是昨天的制度甚至一个世纪前的制度的沿革”,那“现代意义上的企业”源自哪儿?这又要寻找另一个解释即交易成本,它一定程度上认为是对企业的本质加以解释,“经济体系中企业的专业分工与市场价格机制之运作,产生了专业分工的现象;但是使用市场的价格机能的成本相对偏高,而形成企业机制,它是人类追求经济效率所形成的组织体”(科斯语)。

命题二:企业早于市场产生。这个观点在国内外还没有看到过,也许是无中生有的事情,因为企业的终极定义并没有被认可和列出,也没有对此加以研究的文献,更没有对此感兴趣的学者,只有非常“实用”的“使用主义”,我们也不确定这个话题是否有意义,也不是我们研究的重点,所以我们也遵循“分工与专业化产生于交易效率的提高,并反过来提高经济体系的总效用,但同时分工的出现是以交易费用的相伴而生为代价。分工无论是在市场组织形式下进行还是在企业组织形式下进行,只要劳动的交易效率高于中间产品的交易效率都是合理的”(何琳等,2004)的思维,对此一笔带过。

命题三:市场与企业孪生。当市场出现的时候,企业雏形也应运而生,即使是原始社会早期的物物交换,早期市场中的交换伴随着个人与个人、氏族(可看作组织的一种初始形态)与氏族的一组契约权利的互换,氏族产权(独立组织)独占,界限较为明确,拥有现代企业的核心特征,而又具备演化经济的路径依赖的继承性,“现代意义上的企业”也没有摆脱氏族单位交易的影子。并且当时的人们对交易成本了然于心,简单的个人交易费用加总自然高于氏族单位大的组织交易模式,所以,有意为之以节约交易成本。因此,我们斗胆得出结论认为二者是一种孪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