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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惩罚型变权的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综合评价实证研究
更新日期:2018-06-28     来源:中国土地   浏览次数:193
核心提示:摘要:智能住宅小区的评价是一项必要且复杂的研究工作而现阶段很多评价体系却没有足够的理论支撑架构,可信度和客观性较低。本研究从经济因素、技术因

摘要:智能住宅小区的评价是一项必要且复杂的研究工作而现阶段很多评价体系却没有足够的理论支撑架构,可信度和客观性较低。本研究从经济因素、技术因素、功能因素等角度对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进行分析,设计了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惩罚型变权的方法构建智能住宅小区综合评价模型并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使用“变权”评价可以达到惩罚低水平因子的目的,从而有助于提高对房产企业及相关部门对智能化系统中存在问题的进一步重视。
关键词: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 惩罚型变权;综合评价
引言
近年来,随着物联网信息技术和城市化城进程的快速发展, 将住宅小区与智能化识别、智能化管理、智能化追踪、智能化定位等结合起来这一做法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住宅小区智能化水平是抽象的、不可直接观测的一种系统属性,它依靠先进技术的支持,同时受到用户经济承受能力的制约,它表述为各功能系统及子系统作用于用户的一种效用,是一种满足用户居住需求的能力。因此住宅小区智能化不仅能够提高居住者的生活环境,还极大的提高了人们的生活品质。目前, 虽然我国很多城市中的住宅小区已经应用了智能化系统,然而消费者对智能化的信心经常会因为小区的智能化水平参差不急而受到影响,从而对消费需求造成影响。因而对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进行综合评价也就成为规范其市场行为的有效工具。但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评价是一项涉及因素众多、非常复杂的系统,它是智能化小区综合评价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外关于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综合评价的研究要早于国内。在评价体系方面, Leo(1996) 从智能化成本收、Arkin & Paciuk(1997)从系统集成水平、Yang&Peng(2001)从经济效益、Mawson(2003)从成本效益、Pheng&Nguan(2004)从用户期望与开发商所感受到的用户期望之间的偏差先后对住宅智能化进行了单一准则的评价研究;智能建筑研究组织(IBRG,1992)首次从个人、组织、地区和全球四个层面建立了多准则的综合评价;加拿大特许管理师工会(CABA,2002)也提出了小区建筑智商综合评价体系;威廉姆斯(Williams,2004)和大卫(David,2005)等人又先后提出了设计质量评价指标(DQI)、开发质量评价指标(HQI)等综合评价指标。
作者:薛麦然,晏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