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更新日期:2022-06-24     浏览次数:66
核心提示:一、乡村干部治理能力概念界定中国自古就有治理一词,明分值,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这里便讲到了治理

一、乡村干部治理能力概念界定

中国自古就有“治理”一词,“明分值,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这里便讲到了治理的内容,即明确岗位职责权限,能够根据轻重缓急有序开展工作,任用有技术的人做事,选拔有才能的人当官。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界定“治理”的概念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乡村在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处于关键地位,乡村干部的治理能力是构成乡村善治乃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在此,本文将乡村干部治理能力定义为乡村干部对于乡村公共事务进行引导、控制、整治、协调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包括政治能力、因宜创新、应急指挥、群众工作、依法治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