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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小事不小
更新日期:2018-03-23     来源:人民教育   浏览次数: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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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中关村二小校园欺凌事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原来是孩子长期遭到同班两名同学的霸凌,11月24号更是被两人用厕所垃圾筐扣头。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经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
小事不小,据调查,87%的青少年都不同程度地遭受同学的欺凌行为。校园欺凌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的伤害的行为。校园暴力可分为三类:一是语言暴力。语言暴力主要包括起侮辱性外号、造谣污蔑等一系列对学生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二是力量暴力。力量暴力主要包括校园凶杀、打架斗殴、抢东西、强索钱财、毁坏物品等一系列对学生身体及精神达到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力量暴力在校园暴力现象中最为普遍。三是心理暴力。心理暴力包括孤立、侮辱人格等一系列对学生的精神造成某种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
那些心灵被扭曲的孩子们作案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但在我们身边更多的是讥讽、辱骂受害者;损坏同学的书本、衣物;逼迫同学做其不愿做的事等等。事情虽小但对学生的伤害巨大,不仅可能伤害学生的身体健康,而且更重要的是严重损害了学生的心理健康,有可能成为孩子一生的阴影。
校园欺凌事件成出不穷,这里面有家庭原因。过度溺爱导致了部分学生任性、骄横等不良心理。特别是问题家庭的影响,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主要是“问题青少年”,他们的家庭多有不幸,或家境贫寒,或暴力不断,或父母离异。他们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加上平时缺乏关怀、帮助、引导和管教,致其性格扭曲,从而滑向违法犯罪的边缘。对这一部分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由学校、教育局根据不同危害记录在案,国家要建立专门学校,必要时转入。
对于监护人不能很好行使监护责任的,学校可以作为公诉人起诉,依法取消其监护人的监护资格(2015年8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九)》第三款增加了规定,使虐待罪案件由只能自诉转为原则上自诉,例外情形下可公诉的案件。可以对家庭成员中的弱势群体的儿童,提供更周延地刑法保护手段),政府行使监护资格,政府收容教育。
有社会的责任。太过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好才是好学生,一些成绩不理想的学生没有机会表现自己。除了考学一条路,找不到自己的人生舞台。以美国为例,他们是一个移民国家,人种多样,智商差异大。但国家提供了不同的成材机会,如:NFL(国家橄榄球联盟)、MLB(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NBA(美国篮球职业联赛)和NHL(国家冰球联盟)都必须从学校选拔人才,我们的体校也可以与普通学校合并,我们的各大联赛也可以从学校选秀,甚至奥运选拔也由学校举行,不是为了金牌而运动,而是为了孩子为了全民族而运动。让每一个孩子都绽放出属于自己独有的光,我们的国家明天才会更加绚丽多彩。
有国家的责任。在大洋彼岸,2015年三名中国留学生翟芸瑶等三人在美国校园里因欺凌同学将在美国监狱里度过漫长的6-13年的刑期。对于欺凌者而言,在欺凌中被扭曲的心灵在经历快感的同时同样经历着折磨。欺凌而没有受到惩罚,会使欺凌者产生无法无天的感觉,为以后触犯法律产生极大的侥幸心理,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来源因素之一。
因此国家要立法《学校行为安全法》。规定学生之间的语言、行为的安全边界,教师必须惩处学生的哪些语言、行为以及教师惩处的安全边界。早在2002年美国新泽西州就制定了该州第一部《反欺凌法》。2013年,日本国会通过《预防校园欺凌对策推进法》,明确定义“校园欺凌”是指“学生因为相关人士的心理、物理攻击而受到的精神上的痛苦”。惩处暴力行为是法律解决校园欺凌事件的最好结果,要让这样做的人获得应有的更重的惩罚!当然,制定反欺凌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把全世界的“熊孩子”都送进监狱,法律只是受害者最后一道救济。
有学校的责任。学校负有保障校园环境安全良好的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将单位纳入虐待罪主体,以有效防止和惩处发生于幼儿园、学校、养老院、医院等单位内的虐待现象。)但就像中关村二小学校老师将此事定性为一个“过分的玩笑”,还屡劝受欺孩子的家长,放弃“处理惩戒施暴孩子”“让施暴者的家长道歉”等相关诉求。很多学校对校园欺凌事件认识不到位,其危害认识肤浅。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因为欺凌不但对“受伤者”造成伤害外,而且对“欺凌者”和“旁观者”同样造成伤害。“欺凌者”由于长期欺负别人,内心得到极大满足,以自我中心,对同学缺少同情心,而“旁观者”会因为帮不到受害者而感到内疚、不安,甚至惶恐。“校园欺凌”对受害者的伤害不可小视,受欺凌的学生通常在身体上和心灵上受到双重创伤,并且容易留下阴影长期难以平复。同时“校园欺凌”也会影响到学校的整体纪律和风气。所以,学校须正视并加以制止和预防欺凌事件的发生。
首先,学校应该加强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让那些活生生的案例告诫学生,不要以身试法!当学生没有善恶之分,社会的未来又在何方呢?要加强宣传,我们身边的事例进课堂。每个学校都要有预防欺凌事件的校本课程,让学生了解什么样的语言、行为会构成欺凌,每一个学生都要知道面对欺凌应该怎么办。
第二,要加强对学生的监管力度。不要让这样的事形成风气。孩子经常处于校园暴力的环境下,如果其模仿能力非常强,就很可能习得这些行为。那么,他以后遇到问题时,也很可能通过暴力去解决。如此一来,他就可能由受害者成为一个施暴者。
第三,学校应多拓展疏导途径。成绩不是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多开展一些文体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会团队精神;学会正确面对竞争;面对失败学会卧薪尝胆,发奋努力,下次取得好成绩;学会战胜自我的懦弱恐惧,健全人格。
第四,设立的心理咨询室,聘请律师、心理医生、退休警察和大学教授坐诊,一方面考虑普通老师在校园里的权威形象,无形中给前来咨询的学生心理压力,同时第三方也可为需要“诉说烦恼”的老师提供心理援助。此外,第三方立场的心理援助团队也避免了在调查欺凌事件时,学校偏颇事实或包庇学生。
治理校园欺凌是政府、学校的良心工程,见效慢,但是对于公民成长意义不小。孩子是民族的未来,让我们全社会行动起来,保护他们健康成长。 
作者姓名:狄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