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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奖礼的仪式性缺失与审美失范刍议
更新日期:2013-10-29     来源: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浏览次数:293
核心提示:颁奖礼的仪式性缺失与审美失范刍议摘要:随着各种宣传、庆典、纪念等仪式活动的隆重举行,明星银幕外的存在日益凸显和引人关注,

颁奖礼的仪式性缺失与审美失范刍议

摘要:

随着各种宣传、庆典、纪念等仪式活动的隆重举行,明星银幕外的存在日益凸显和引人关注,特别是新媒体的迅猛发展,使明星得以更直接、更快速、更广泛地进入到大众话语机制,令其“私密的自我”与“公共形象”难以分离开来。仪式活动的着装,不同于影视剧中人物角色及明星私生活中的着装,是一种“无声的独白”,既表征了活动内容的文化涵义,也体现了明星本人及其团队的审美品位、情感喜好及美学修养。然而近年来,中外明星对于庆典礼服的设计和选择愈来愈呈现出“随意化”倾向,甚至达到为夺眼球而不惜放弃对美和仪式感的最基本原则,导致颁奖礼上出位搞怪的驳杂形象层出不穷。而对于这一现象,传媒不是姑息迁就、放任自流,就是大肆渲染、争相传播。本文正是针对颁奖礼上日渐严重的“仪式性缺失和审美失范”现象,提出当下我们应该进行严肃的、理性的、带有文化美学与责任意识的深度反思。重申明星与传媒应切实肩负起自身的社会功能与社会责任,确立美的典范,界定魅力的标准,而非得意忘形、率性而为,或听之任之、无度纵容。否则,颁奖礼将会丑态百出,直至“失控”,丧失其特有的意味和价值。

关键词:

颁奖礼、仪式性、审美失范

正文:

为推动与提升行业水准、奖励有价值、有创造性、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发展行业贸易,促进业者之间的交往与合作,世界各国设立和创办了各种活动奖项与节日庆典,对有成就者给予奖励及庆贺。伴随着互联网以及新媒体的发展,“颁奖礼”(特别是国际性颁奖典礼)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更是不断扩大,备受各界广泛关注。颁奖礼上参与人的着装,尤其是获奖人的服装造型,是媒体与受众关注的焦点和谈论的话题。随着中外文化的交流互渗,对于审美的标准和感知正在发生潜移默化地变迁。而在此过程中,美的定义和解读也发生了变化,形象美越来越“个性化”“风格化”“权威化”,明星形象的塑造和设计愈发光怪陆离、良莠不齐。佳美形象暂且不表,在此我们着重分析一下导致颁奖礼上明星“不佳”形象大量产生和传播的主要原因:一、仪式性缺失;二、审美失范;三、传媒的听任与助推。##end##

仪式性缺失的主要表现及成因

毋庸置疑,颁奖礼就是一种仪式,若再强调其本身的仪式性诉求,简直就是对颁奖礼的一种亵渎。然而,目前各种颁奖礼的“仪式性”越来越淡,“娱乐性”越来越强,颁奖典礼像是大派对(Party)或嘉年华(Carnival),颁奖礼上明星们丑态百出,不伦不类、画虎成犬,令人贻笑大方、唏嘘慨叹,而这与颁奖礼的举办初衷及受众预期显然不符。总结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和具体表现就是:参与人的着装品位不佳,言谈举止不雅。

(一)“裸露”与“走光”

由于审美文化的差异,各国对于“不雅裸露”的标准和诠释也有不同。无论是传统、集权、封闭的地区,还是民主、自由、开放的国度,对于“裸露”,能够达成共识的应该还是“唯美的裸露”,即优雅而得体地展现人体美的适度裸露。我们知道颁奖礼的红毯上历来会有各种“意外”发生,女星的“裸露”与“走光”当是其中最夺人眼球的一类,而这恰与颁奖礼的“仪式性”诉求相悖,导致本该庄严、典雅的颁奖礼产生了“失礼”“不雅”的糟糕局面,应该说是仪式活动中的败笔,对于颁奖礼的“仪式性”造成了冲击。然而,一些明星为抢镜或吸引目光,不惧牺牲个人美好形象,无限制的“裸露”,甚至不惜“设计走光”,制造了大量明星新闻,甚至常常喧宾夺主,以其不雅风头高高盖过颁奖礼本身,成为新闻的热点。总结常见的“裸露”与“走光”有如下类型:

1、  为搏出位的大胆裸露。

服装心理学认为人的着装是能代表人的心理的,能够表现出一个人的思想。那么,那些肆无忌惮地身着透视装、露乳装,抑或稍不小心即“春光乍泄”款式服装的明星究竟是什么心理呢?为搏出位?造惊艳?求点击?鉴于任何人都有权力和能力去从事美学思考与探索,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由于其形象格外引人关注,所以更应该提升自身审美品位,慎重着装,作美的代言,品位的典范。

2、  精心设计的“意外走光”。

曾几何时,“遮羞”为服装设计的基准,现如今,服装已成为豪放展现个人风采而非“坚守底线”的保护与遮盖,设计与选择服装的动机和标准发展为时髦、炫耀、诱惑、另类、出位、抢镜等。第66届戛纳电影节《阿黛尔的生活》(Blue is the Warmest Colour)首映礼上,某女星身着伞裙走红毯,甚至登上台阶,由于没穿内裤,其裸臀一览无余,令观者哭笑不得。我们不能断定这一走光事件是设计中的,但凭借穿上内裤对这款裙装的完美展现并不会有丝毫影响可以推断,其裸臀的“意外走光”应该是精心设计的。倘如此,该明星如愿以偿地成为了众多摄影师拍摄的焦点,其赤裸裸的丰臀大大抢去了他人甚至该明星自身服装与面容的风头,果然制造出了热点新闻。然而,明星需要自省,在公众面前,特别是极具“仪式性”的典礼上,应该展示的是“美”,而非“私处”。

3、  设计缺陷或穿着不当导致“走光”。

在第58届戛纳电影节,由加拿大著名导演阿托姆·伊格扬(Atom Egoyan)执导的《何处寻真相》(Where the Truth Lies)首映礼上,正当被誉为“法兰西红玫瑰”的苏菲·玛索(Sophie Marceau)身着白衣黑裙优雅地走上红毯时,其裙装左肩带突然当众滑落,致使没穿文胸的苏菲整个左乳完全暴露于众。尽管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拉上了肩带,但她那赤裸的胸部及惊慌的表情还是被众多摄影镜头捕捉到了。时至今日,这一尴尬的不慎走光画面依然活跃在互联网上。事实上,如果苏菲在试穿礼服时能够认真检测、及时修整肩带尺寸,完全可以避免这一走光事件的发生,甚至如果她穿上内衣,也会将出丑指数维系在底线之上。

(二)不雅的言行举止

       明星不雅的言行举止与颁奖礼的庄严场合极不协调,而造成这一不良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其媒介素养较低或缺乏责任意识。例如在颁奖礼上,明星之间庸俗地打情骂俏、相互吹捧、哗众取宠,抑或摆出各种不雅姿态(同性亲吻、夫妻舌吻、触摸挑逗等),为的是博取和锁定更多视线。岂知,美学中蕴藏着伦理观,中西文化在伦理观念上存在差异,但在全媒体全时空的当下,仪式的盛况会被在线直播和无限转发的。在颁奖礼,特别是国际性颁奖礼上,明星不仅代表个人,也代表自己的祖国,合宜的言行举止不仅能令明星更具个人魅力,也能为塑造或凸显国家与民族的良好形象和文化内涵发挥出应有的正能量。

审美失范的主要体现及对策

美,具有多重属性,其中最基本、最值得探究的当属美的社会性。美是一种社会现象,能够体现人的思想、情感、理想、品格和才能,其产生和发展依赖于社会实践、社会生活,是人类实践创造的产物、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如所周知,中国的传统文化讲究内在美,但在国际社交的测验表上却发现,“脑力不是占很重要的地位,智慧若不加以外表的粉饰,则不过好像是女仆一样。”亦有观点:“美的崇拜促进了种族的进化”。这就表明,大千世界的美是多元的、无限的、发展的,是随人的社会实践和审美观念的变化而变迁的。伴随人类实践活动和人的本质力量及其精神生活丰富性的展开,美也在不断被发现、创造和改变着。

美,在相对于丑的比较中而成立。由于人的审美实践受特定历史条件和文化因素限制,每个个体的审美能力和角度、审美深度和广度均不尽相同,这便导致了审美的主观性和相对性。即使同一时期,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背景不同,也会造成美学范式的差异(例如中西美学就有不同的范式)。调查发现,大多能使男人拜倒的女人,也能吸引别的女人。究其原因,这种女人身上具有普遍性审美价值的“共同美”——即令社会性质、时代精神、民族文化、阶级观念怎样不同,亦存在着人们普遍认同的审美观照。

颁奖典礼,无疑是一个创造、展现、传播“共同美”的地方,是一个获得美的享受与教益的神圣殿堂。而明星的功能之一就是确定美的典型,不同明星带来各种美的典型就界定了魅力的各种标准和典范。令人遗憾的是,近年来明星们争奇斗艳的策略不再是具有美学范式的审美创造力的艺术对决,而是雷人、搞怪、出位、耍宝……各种拙劣粗俗的抢镜高招无所不用其极,一再挑战着受众的审美心理阈限,造成严重的审美失范。主要表现有:

(一)出位的雷人造型

妆容与着装能够表现出一个人的个性爱好和审美品位,合宜的妆容、完美的发型、精致的服装、巧妙的配饰能够展示其风采、魅力、格调和品位。然而,为呈现别样风情,展示独特自我,或避免与他人雷同,胆大的明星甚至会选择采用令人咋舌的“出位”妆容或另类搞怪的“雷人”造型以吸引更多目光。例如被“誉”为“雷得嘎嘎”的Lady Gaga,就是以其雷人的着装造型和出位的时尚品位成为大众焦点,甚至成为明星效仿对象的。给人印象深刻的是“雷神”Gaga在参加纽约举行的ACE音乐颁奖礼上爆炸头配遮面黑纱、粉色连身内衣外穿、双手佝偻的出场造型,再次以被《纽约时报》评为“非常白痴”的气质震撼全场,致使一位名叫AJSokalner的摄影师在拍摄时昏厥,引起一阵混乱,严重破坏了颁奖礼的仪式性氛围。明星当然可以选择与主流价值观保持距离的“酷”态度,也可以创意出新,展现充满视觉冲击力的“奇”效果,但要知道,“拥有才华者肩负重任”,形象造型合宜美观比另类搞怪出位雷人更具魅力和影响力。

(二)庸俗的着装品位

众所周知,明星是想象的器皿和风尚变化的晴雨表,其着装应该优雅时尚、精致美观。然而有的明星为博眼球或怕“撞衫”,而不惜穿戴怪异的、甚至丑陋的服装服饰参加颁奖礼。敢于特立独行、大胆尝试新款服装与配饰本无可厚非,但应遵循美的原则,讲究优雅与品位,不要一味追求抢眼出新,降低了审美的标准。那些奢华、时髦、另类、出位的妆扮,当然可以体现个人的财富身价、时尚风采、独特风格或颠覆精神,但同时也能反映出一个人的审美品位和价值取向。能够展现美丽与魅力的服装才应是择选的重点,要力求美得超凡脱俗、优雅惊艳,令人大开眼界、大为赞赏,而非大跌眼镜、大失所望。要知道,创造美丽不容易,但要破坏却不难。“奢华的反面不是贫穷,而是庸俗。”

(三)盲目地追逐流行

随着人们生活品质和审美修养的不断提升,对于时尚的疯狂追随蔚然成风。着装能够表现一个人的审美思想,同时又受时尚的约束。那么你懂时尚吗?时尚的真谛是什么?时尚先锋可可·香奈儿(Coco Chanel)认为,“时尚不仅仅指服装而已,时尚存在于天空中、街道上,它和观念、生活方式,以及各种变化都有关系”;弗兰·勒波维茨(Fran Lebowitz)则认为,“所有的时尚都应该是独特的、个人化的——这正是将你和潮流区分开来的关键。”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这句老话对于红毯上的明星是不适用的,实际上,颁奖礼上明星所穿的鞋子合不合脚,千万双眼睛都能看到。如果选择了不当尺码或款式的鞋子,不是导致脚面青筋突起、肿胀变形,就是松松垮垮、踢踢踏踏,甚至崴脚、脱落或摔跤。穿着这样的鞋子,即使款式再时尚、再漂亮,看上去也会不舒服、不优雅、不美观、不“仪式”。因此,对于颁奖礼,即便是一双鞋子的款式造型,其设计与甄选也应慎重对待,不可草率从事或盲目跟风。

每个时代都会产生独特的审美创造和美学成果,如今甚至成为现代人完整人格结构中的一个重要成分。奥黛丽·赫本(Audrey Hepburn)的优雅与时尚同她的银幕形象一样仪态万方,广受赞誉,堪称典范。然而赫本却说,“帮我闯出一片天的是衣服。”一个人的形象借由他人的观感被打造出来,与其说“服装的力量”是服装直接给予穿着人的,毋宁说是改变旁观者眼光的力量。真正的时尚是呈现独特而又美丽的个人风格和魅力认知。明星应该以赫本为榜样,对于时尚有自己独到的眼光,能预感潮流的方向,而不是对潮流亦步亦趋。简言之,不盲目追逐流行,能自知、自信、与时俱进;会突出自身优势、淡化弱势,并能在细节上处理到位;擅用上帝馈赠自己的自然美,能够锦上添花,做到无可挑剔或画龙点睛。

传媒的影响与责任

文化、艺术和审美伴随历史、材料、媒介与技术的变化而变化,新技术的不断出现,改变着艺术的生产材料和表现方式,也改变着人们的审美方式、审美体验和审美心理。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曾说:“你必须熟悉各种媒介,否则你就不是真正意义上有文化的人。”于今,对传媒及新媒体的应用和掌控,构成了最重要的社会权力来源。广大媒介受众中不乏具有艺术修养和美学素养的人,但若将审美品位放置于更广阔的社会语境中加以考量便不难洞见,艺术的有效受众早已发生了历史性变迁,审美的主体已然演变为未经艺术培训的普通人,这就是艺术“媒介化”趋势的成因。

美学研究的是审美沟通,而传媒是审美沟通中各种审美信息得以存储和传输的媒介,作为审美沟通的构成因素和传播载体,媒介成为传播审美信息、实现审美体验的物质渠道。一言以蔽之,没有媒介就难以进行审美沟通活动。技术的发展改变了社会传媒环境以及审美生产与消费,随着互联网及新媒体应用的与日俱增,从传媒获取信息和发布信息变得更为简单、频繁。明星充分利用传媒可以让自己备受瞩目,传统媒体与新媒体都能带来这种关注。殊不知,造成颁奖礼“仪式性缺失与审美失范”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便是:传媒的听任与助推。

应该明确的是,无论明星还是传媒,均具有维持社会秩序与提升流行品位的能力和责任。帮助民众提高媒介素质和审美修养,发挥出积极的作用为其本分与职责。不客气地说,目前社会中产生的各种病态现象,传媒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它们常常着力报道和渲染暴力、犯罪、虐待、伤害。事实上,传媒肩负社会责任,应带给人们更多积极的东西。有研究表明,如果传媒只关注积极事物,过一段时间后,犯罪行为就会得到显著的遏制,而过于关注负面只会产生更多负面东西。这是因为媒介本身具有“放大镜”和“教化”功能,对于负能量与对正能量同样具有放大和教化作用。因此,传媒不该误导或冷漠,应有一个良性的态度:大力倡导开发和释放正能量,而不是着力强调抵挡和对抗负能量。

(一)传统媒体的影响力与社会责任

传媒的声名能够赋予一种认同,特别是传统媒体。实证表明,相较于其他传媒,电视传媒更容易被信任,电视观众更容易被误导。人们对事件的认知和记忆更多源自电视营造的“媒介真实”而非“事件真实”本身。传媒是对社会的反应,也是促进社会转变的因素,其作用在于传递信息、宣示集体价值和行动准则,而意识形态的表达往往具有审美性和仪式性。影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早已成为服务于社会和制度的有效工具,长期以来在社会中被赋予重要地位与角色。因之,传统媒体应切实发挥教育和引导功能,以身作则,提升广大受众的审美境界,而不是仅仅考虑经济效益,僵化地秉持“收视率至上”宗旨,沦落为“让大伙儿高兴”的大众“娱乐”传媒。

(二)新媒体的力量与社会责任

毋庸赘言,一旦信息实现了数字化,媒体之间的边界就消失了。互联网这一全能媒体,拥有着社会化的影响力,它并没有违背人们的意愿去改变人们的思维和生活,而是在顺应人们意愿的情况下,悄然改变了人们的思维习惯和生活方式。看到《被解救的姜戈》(Django Unchained)开播即被叫停,复映即为删减版,我们知道了即使荣获国际大奖的影片,也会因社会文化差异而不适合在某些地域的大众媒体上公映。然而不同于影视传媒,互联网这个“藏污纳垢”的新传媒平台,不仅可以下载,还可以上传。吊诡的是,发布在互联网上的东西是没办法完全删掉的,概因于其强大的复制能力。有趣的是,随着复制数量的增多,其价值性会随之降低。倘若信息遭到删除,结果就会相反,其价值性会随删除量而同步升高。这就产生了一个严肃的问题:在广大受众思想境界、文化涵养和审美素养不够高的情况下,网络传媒应如何在吸引受众与社会责任之间找到平衡。

结语

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曾说,“人活着是要追求极致,并分享给同类,这样人类才能共同进步,学会欣赏更美的东西。”明星在代表广大民众上拥有影响力和控制权,其榜样力量是巨大的,广大受众甚至明星之间都会相互影响、疯狂效仿。所谓“量变引起质变”,随着效仿人数的增加,他们之间可能的相互作用会呈指数级增长。而当红毯上“仪式性缺失与审美失范”现象大量“涌现”时,将会导致“失控”,届时对“颁奖礼”的文化内涵会造成颠覆性冲击。传媒具有社会功能与负功能,明星及传媒均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和公共服务精神,合理利用自身魅力与影响力,做有意义的审美沟通与体验分享;拓展正面潜能,给予民众正确的审美观念与审美引导,发挥出无限美好的正能量,建立持久的文化价值与美学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