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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疑义之起的症结所在
更新日期:2022-06-23     浏览次数:59
核心提示:笔者赞同梅显懋先生所说:但无论是庇还是奄,至盘庚即位是也都不可能再以新邑视之了。况本篇篇首言盘庚迁于殷,这里的于为引进处所的介词,殷即所迁之

笔者赞同梅显懋先生所说:“但无论是‘庇’还是‘奄’,至盘庚即位是也都不可能再以‘新邑’视之了。况本篇篇首言‘盘庚迁于殷’,这里的‘于’为引进处所的介词,‘殷’即所迁之地,是已言明盘庚已率臣民迁至于殷地,又如何能将‘兹新邑’解释成‘耿’或‘庇’、‘奄’呢?”[5]94前句“盘庚迁于殷”的“殷”与后句“既爰宅于兹”的“兹”是存在联系且前后呼应的。前面已提到了“殷”,后面才用“兹”指代。用“兹”指代,表明说这句话的人,已是迁于殷的。“盘庚迁于殷”一句,无论怎么读,难以读出未迁于殷的。之所以有未迁之说,是考虑到了若开篇盘庚迁到了殷,那篇中此次迁徙就会变得“没法解释”。之所以“没法解释”,是笃定后面的迁徙就是在迁都,迁都之前盘庚当然不可能在殷。故而把“盘庚迁于殷”凑合着解为成盘庚将要迁于殷,后面的“兹”“兹新邑”也只能跟着解为盘庚迁都的前一站“耿”(庇)或“奄”了。“盘庚迁于殷,民不适有居”,是全文首句,如果此句理解有误,后面的解释就会跟着出错。先入为主地认为篇中此迁就是在迁都,是全文疑义之起的症结所在。“盘庚迁于殷”其大意就是:盘庚迁到了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