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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D康复机构进行早期干预训练
更新日期:2022-06-10     浏览次数:137
核心提示:1.1 研究对象根据研究目的,本研究所需研究对象的筛选标准为:1.具有ASD鉴定证明;2.在权威机构检查智力检测结果为轻度障碍及以上;3.能部分运用语言;

1.1 研究对象

根据研究目的,本研究所需研究对象的筛选标准为:1.具有ASD鉴定证明;2.在权威机构检查智力检测结果为轻度障碍及以上;3.能部分运用语言;4.家长同意并能保证每个星期坚持陪同孩子参与课程。根据以上的筛选标准,选出一名符合条件的ASD儿童进行干预,研究对象的基本条件如下:

小玺(化名),男,9岁,自然产,妈妈为专科学历,是个案的主要教养人,家里还有比其小两岁的弟弟,属于大家庭类型。两岁时母亲发现其异常,主要表现为情绪不稳定,莫名发笑、捂耳朵、对周围人无反应,且时常会重复玩玩具车等行为状况。就医后被广州市某医院诊断为轻度ASD。三岁开始在ASD康复机构进行早期干预训练。7岁在广州市某普通小学随班就读,主要由母亲负责陪读,现为小学三年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喜欢玩玩具车、听音乐、画画、游泳以及踩自行车等。实验干预前,对其进行ASD程度评估,通过儿童孤独症评定量表(Autistic Behavior Checklist,以下简称ABC)得分为42,评定为轻中度ASD。

在正式进行亲子瑜伽的干预训练之前,研究者将研究的目的、意义、内容以及期望的结果与家长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得到了家长的理解与支持,且最后家长已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